兴安县位于广西桂林市境内。

古云:“兴安地处湘桂走廊,向为中原通粤西之咽喉,为历代军事要地”。

许多人知道“灵渠”,但对于守护灵渠两千余年的兴安县却不甚了解;
在明朝景泰三年(公元1452年)以前,兴安县城一直在城台岭之上;
景泰三年后,兴安县城搬迁至岳王台与凤凰台之上;

明朝权相严嵩曾有诗云:“兴安城郭枕高丘,湘漓水分南北流。”

此‘高丘’,即指岳王台与凤凰台。
该城历经明朝、清朝与民国;
时至今日,县政府所在地依旧在岳王台上。
明景泰初年兴安城搬迁至新城之初,城墙皆为土墙,未包砖;

二十七年后,即明朝成化十五年(公元1479年),新城改筑砖墙;

墙体厚丈余,高约一丈四尺余;
城墙上有垛口与望楼,周长约四里有余;
至此,明朝兴安县新城的城墙竣工。